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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30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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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现发布《木兰县2020年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如有疑问请与木兰县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451-5708330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木兰县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考核保障、学习贯彻《条例》等方面,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结合农业农村局实际,突出重点,明确重点工作的公开事项和执行标准,有力指导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收到显著成效。

(一)多措并举拓宽公开渠道,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持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信息公开,维护好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板块中内容,确保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新一轮机构改革之后,依据机构改革方案,按照国家《条例》要求,更新了农业农村局组成部门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和负责人姓名及单位应公开的全部信息。二是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做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扩大公开范围。三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办事信息公开方面,参与政务服务网,实现政务外网、政务内网连通全覆盖,具备全程网办、综合窗口办“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等功能,把各部门分散在窗口的办理事项整合到“一张网”,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

(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一是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流程,建立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主体,严格做到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二是拓宽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在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页面上,以方便申请人多种形式提交申请。三是强化网站提示功能。充分利用收到申请短信提示和系统内过期提示功能,实时更新工作人员信息,准确提示其及时处理公开申请,避免超期情况发生。四是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指导,力争做到主动公开。

(三)严格制度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加强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核查制度。严格执行公开属性审查制度,无论是主动公开还是依申请公开都严把信息公开审查关,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制化。二是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相关规定有序衔接。三是完成农业农村局机构改革后网站迁移、新建、整合、改版等工作。完成部门网站迁移整合,实现集约化管理,机构改革涉及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职能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四)升级改版采用最新手段,完善公开平台载体建设。为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工作,持续完善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一是改版网站栏目页面。在机构改革网站整合迁移工作完成之后,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单位进行重新调整。对有转隶、撤销等情形的部门予以删除处理。二是增设涉企信息专题专栏。为持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涉企政策信息公开。做好政策解读,引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三是采用最新手段使信息公开更便民。

(五)纳入工作规则和考核体系,强化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健全工作规定。修订完善农业农村局工作规则,将政务公开的原则、信息公开平台、加强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二是确定目标考核内容。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责任指标考评体系,以国家《条例》和全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依据,认真研究责任制目标考核体系标准,补充完善、调整细化2020年考核内容,融入工作最新要求,使得考核标准更全面、更具有操作性。将涉企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和管理等作为考核重点,严格按照考评细则进行监督考核。三是加强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考核。贯彻落实年度工作要点情况纳入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撰写内容、规范格式、公布时间等方面进行严格督导,确保其在规定时限内规范地向社会公布,并将该项工作纳入考核内容,使之固化为一项制度。四是建立网站季度巡检督导机制。不断加大网上巡查力度,详细记载检查情况,及时发布通报,随时督促整改。对门户网站信息更新情况开展网上普查,确保按时规范发布。

(六)多种形式宣传培训解读,学习贯彻国家新《条例》

2019年5月15日起施行新《条例》,为切实提高贯彻和实施新《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做好新《条例》各项规定的落实工作。一是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2020年5月13至17日,在全农业农村局范围内开展以学习贯彻新《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周活动。通过集中宣传、利用电子大屏幕宣传、更新网上信息覆盖式宣传,不断提高行政部门和公务人员依法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并引导公众有序参与,进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组织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将国家《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规定,列入学习计划和培训内容,利用生动形象的PPT课件,结合实际案例,现场面对面讲解新《条例》的各项规定,诠释国家有关要求。三是业务个别辅导。针对部分单位工作人员变动频繁的现状,采取一对一的、因人而异的业务指导,同时,利用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微信群解读新《条例》,随时答疑解惑,及时督导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培训,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使其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义务,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农业农村局公开信息情况:

1、哈市政务平台48项。

2、省权责清单平台322项。

3、哈尔滨市互联网+监管平台49项。

4、全国信用信息平台公开农业农村局干部禁止餐饮浪费承诺书212份;农业农村局党员干部禁止焚烧冥纸冥币承诺书208份。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带头扫黑除恶承诺书7份。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表现在:基层政务公开质量有待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继续加强。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实施《条例》,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持续推动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做好“两组织一加强”:

一是组织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全面推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复制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经验,推广适应基层特点的公开方式,扩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二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针对机构改革后,绝大多数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了大调换这一现状,通过多种形式对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政策把握能力和为百姓的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人员规范工作能力和队伍整体业务水平。三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网站功能,完善政务公开专栏专题,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更主动地公开政务信息,切实提高公开时效,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木兰县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2020年度报告县政府.pdf

木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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