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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30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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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县应急管理局根据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编制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木兰县应急管理局。电话:0451-57096759。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县应急管理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县工作部署,结合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增强公开时效性,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县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责任,健全相关制度。制发了《2020年木兰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三)强化落实,加强监督考核。落实《木兰县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制度》,采取实地考察、明查暗访、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组织群众评议等方式对各队(室)进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一是信息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创新。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2021年县应急管理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自觉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事项的答复形式、内容、时限和程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木兰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木兰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0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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