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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30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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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我局在总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了此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木兰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邮编:151900,电话:0451-5708501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新《条例》和《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工作职能,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各个方面,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提升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重要工作,严格执行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义务,二是统一按照全市部署,进行网站清理整合工作。三是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细化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年来,总结分析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主要有: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覆盖面还比较窄,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有待提高。

(二)改进措施。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按照新《条例》的要求,认真研究,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摆上重要日程。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我局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是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都要主动及时公开,做到真实、具体、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木兰县人社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pdf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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