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吉兴乡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mlxxxgk.harbin.gov.cn/col/col12946/index.html),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吉兴乡政府,联系电话:0451-57028877。
一、基本情况
一年来,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我乡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务公开工作当做政府重要工作内容,将本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职务、姓名、办公电话、工作分工等信息在一楼大厅明显位置进行公开。并且在明显位置安装了考勤公示板。公开了政府文件、工作动态、领导重要讲话等一系列政府信息,所公开信息函盖了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法规、三公经费问题、扶贫、民政、计生、纪检、财政、政府工作会议、领导活动、重点工程、美丽乡村建设等一系列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对全乡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
(一)健全领导机构。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成立了以乡长孟凡军为组长,各副乡长为副组长,乡政府各部门及各站办(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吉兴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副乡长张贵峰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许彦波担任,各办公室兼职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相关制度。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规范、有序,不断健全相关制度。一是认真贯彻执行省制定的各项制度。二是结合本乡实际,制订相关制度。明确了保密审查责任、保密审查程序。通过制度建设,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规范公开工作。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做到临时性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阶段性政府信息定期公开。二是切实做好依申请公开。我乡暂时还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三是及时公开年度报告。切实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加强监督检查。为进一步推动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同时,严格按照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完善内部保密审查制度,对无法确定其保密属性的政府信息,将其及时报县法制办、保密局进行审查,最后按要求上传至网站进行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度我乡信息依公开的力度还不够大,机制还不够健全,形式较单一,时效性不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竞争机制,促进信总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利用微信、广播、墙报、公共查阅点及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宣传,使民众了解政策有渠道查阅信息有去处、遇到问题有帮助。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谷审查和更新维护等工作制度,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作能按照计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行,力求方便群众查询,增强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乡将及时把群众迫切需要知道的信息、政府需要群众知晓的政策,通过互联网、广播、公开栏等一系列方式进行公开公示。
关联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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