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以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2019〕28号)部署,在客观总结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编制了此报告。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木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年报专栏(http://www.mulan.gov.cn/)和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年报(http://www.harbin.gov.cn/col/col4972/index.html)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木兰县木兰镇奋斗路21号,邮编:151900,电话:0451-5708337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县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和质量得到不断提高。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严格执行年度计划,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和义务。二是按《条例》要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各类政府信息1901条。特别是对扶贫政策、措施和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方面等特殊领域信息,通过宣传栏、公示公告等方式向有关人员公开。三是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全年共受理17条依申请公开,其中:16条为自然人申请,1条为科学研究申请,全部按时处理,并给予公开,无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发生。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公开程序和责任,确定机构和人员负责。县政府网站实施常态化信息自查,严把信息发布关,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和发布安全得到保障。五是充分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及时编发县内有关重要会议、经济活动、领导接待等各类新闻,相继开设“扫黑除恶”“作风建设”“脱贫攻坚”“木兰禁毒”等专题栏目,配合相关部门开设“百姓谈”“民意征集”“县长信箱”“我要投诉”等栏目,通过网上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百姓解决实际问题。更新了“走进木兰”栏目,新设置了“行政区划”“木兰艺术”“木兰美文”等展现木兰风土人情的特色栏目;增加了“一键分享”“非政府网站提示”“搜索分类”等功能;更新了“信息公开目录”。六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评体系,并将涉企政务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等作为考核重点,严格按照考评细则进行监督考核。七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开展“放管服”改革、涉企政策、三大攻坚战和重点民生领域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务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1.业务知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深入理解和熟练掌握新修订的《条例》的能力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对新条例的学习领会不够,工作对接不畅。2.人员稳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岗位变动较频繁,不利于持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下一步,将强化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举办相关业务知识专场培训,帮助各单位掌握最新工作要求;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人员建设。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员的岗位职责要求,及时报备工作人员变动情况,严防人员缺位、工作断档的情况发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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