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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9-03-06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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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木兰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全面总结、统计汇总2018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木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信息公开年报专栏(http://www.mulan.gov.cn/)和哈尔滨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区、县(市)政(http://www.harbin.gov.cn/col/col4972/index.html)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木兰县木兰镇奋斗路21号,邮编:151900,电话:0451-57083378)。

一、概述

2018年,木兰县政务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条例》、市政务公开办的相关通知要求,以2018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市政务公开办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试点工作。在县网络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团结努力下,有效巩固了县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改版成果,着力推进了主动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木兰县政务公开工作举措

1、组织机构建设方面。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一名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了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同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职责,健全了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和机制。各有关部门、相关单位加强了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纵贯结合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面。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印发木兰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木兰县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公开内容,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了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3、教育培训机制方面。根据我县实际,制定了《木兰县2018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培训,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县域内的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建立了分批培训制度,提高参训人员素质和水平,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县认真创新政务公开新载体,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巩固改版成果。2017年下半年对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更新改版,使网站栏目设置更加合理、规范,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效平台。2018年,县网络信息工作人员按照栏目设置要求,及时、准确更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有效保障了县政府门户网站的顺利运行。二是加强常规公开平台建设。在充分发挥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和木兰县广播电视台等常规公开平台作用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行集中开放式办公,推行“一站式”服务。三是增设了木兰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和多彩木兰微信公众号,拓宽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四是全面落实公开内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29条。其中,县政府本级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27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2.3%;县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27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2.3%;各乡、镇政府及各政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8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95.6%。

 

 

(一)主动公开的主要范围

1.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开了《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兰县取缔非法经营养老场所实施方案的通知》《木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兰县淘汰燃煤锅炉推进清洁能源使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兰县高级中学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信息。

2.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了《关于木兰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计划

(草案)的报告(书面)》《木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信息。

3.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信息。公开了《木兰县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及标准》《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等信息。

4.重大项目领域信息。公开了《2018年交通运输局工作计划和进展》《2018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表》等信息。

5.扶贫救助方面信息。公开了《扶贫办:木兰县2018年度贫困村脱贫出列公告》《财政局:木兰县2018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民政局:木兰县城镇低保、农村低保、城镇特困、农村特困人员名单公示》等信息。

6.国土资源方面信息。公开了《木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木挂告字〔2018〕8号)》《土地转征预公告(木转征预告〔2018〕01号)》等信息。

7.执法监督检查信息。公开了《市消防安全大检查百日会战督导组到木兰县督导检查》《木兰县开展取缔“非法经营养老服务场所”专项整治行动》等信息。

8.应急管理方面信息。公开了《关于印发木兰县重大暴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的通知》等信息。

(二)主动信息公开渠道

2018年,木兰县持续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县广播电视台的传播效力,充分调动木兰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和各相关部门户外电子屏幕等公开载体的作用。同时,为了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逐步完善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木兰县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和多彩木兰微信公众号等载体的公开作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县政府门户网站共收到8件网络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其中有1件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申请。依申请公开网络申请涉及学术研究、提取住房规划图、棚户区改造等内容,都已按时办结。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全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2件,提起行政诉讼15件,均已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处理。

六、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情况

2018年度木兰县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由县人大常委会转交县政府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共53件,其中有1件在办理过程中人大代表提出撤销,实际办理52件。经核实确认,县政府及部门承办52件。这些建议涉及民生保障、城镇建设、交通出行、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等方面,建议办复率为100%。建议办理均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根据代表反馈情况统计,满意率达到100%以上。

2018年度木兰县政协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政协提案围绕城镇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农村饮水安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等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各类事项,累计向政府系统转交政协提案36件。经过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办理,这些提案按要求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复,办复率为100%,满意率达到100%。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全县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及要求,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距离公众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公开的实效需要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9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将继续按照省、市政府信息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维护好政务公开渠道,全力推进五公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附件1-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木兰县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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