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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02-27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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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木兰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全面总结、统计汇总2016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内容包括概述、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 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在木兰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政务公开栏目中查询。(http://www.mulan.gov.cn)

一、概述

2016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组织机构建设方面。由于我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有所变动,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也及时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从新调整一名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新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也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健全了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和机制。目前,全县政府系统共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48名,均为兼职人员。各单位加强了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纵贯结合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面。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下发了《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公开内容,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了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三)教育培训机制方面。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培训方案,定期开展培训,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和信息员,2016年培训各乡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信息员108人次,并从今年开始建立了分批培训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6年,我县政府网站在线交流8次;全年共接收县长信箱来信10封,均及时转交办结,回复率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县认真创新政务公开新载体,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加强了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民互动、服务企业等八个专栏建设,完善了“木兰概览”、“领导信息”、“在线办事”、“投资招商”、“便民服务”等47个子栏目,强化了“县长信箱”、“民意征集”、“咨询投诉”、“在线交流”、“行政监察”五个互动专栏交流情况。完善了“木兰县行政审批服务网”,凡需申请办理审批事项的单位或个人足不出户就能通过该网站了解全部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下载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享受到了便捷服务。二是加强常规公开平台建设。在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等常规公开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8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完全投入使用,实行集中开放式办公,推行“一站式”服务。 三是全面落实公开内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 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2016年我县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主要包括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规划计划、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应急管理、监督检查、保障性住房、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惠民政策、医疗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等重点领域方面信息。二是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及时更新调整,动态信息做到每日时时更新。2016年我县通过市政府公开网发布政务信息100条;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各部门网站及电子大屏幕、条幅、宣传单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计410条,其中,招商引资类信息16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4条,财政信息153条,监督检查类信息21条,人事工作类信息3条,民意征集信息6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134条。三是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我县在政府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等服务。截至目前,我县没有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重点推进内容。一是推进行政行为公开。制定完成17个单位的权力、责任清单,共制定清单1241项,其中:行政许可101项、行政强制111项、行政确认34项、行政给付6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复议2项、行政征用2项、行政奖励27项、行政监督检查173项、年检4项、行政处罚548项、税费减免2项、行政审批10项、非行政审批10项、行政裁决6项、其它189项。全部清单已全部录入黑龙江省权力信息管理平台。二是推进食品药品抽检信息公开。借助政府门户网站将食用农产品抽检的抽样品种、数量、检验项目、检验结果等信息进行公布,共抽检140个次全部合格,公布6次、及时将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情况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以图板、宣传单等形式将食品经营许可的流程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公示。全年共随机抽查各类企业98户,检查食品经营业户302户次,检查化妆品经营户38户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户18户次,检查保健品经营户46户次,检查乳制经营户148户次。并将抽查结果进行了公示。三是推进精准扶贫信息公开。按照国家、省、市及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及省市扶贫办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对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信息等落实情况,进行公开。四是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按照省市关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的安排部署,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安排了专职负责人,负责将本单位发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信用黑龙江网站。截至目前,各单位已经将今年发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件,都按照要求完成了上传,有15家单位已经将2014年10月1日以后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补传完成。还有10余家单位正在补传,12月末能够全部完成。五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以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一体化平台、广播电视等媒介,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做到“阳光施政,取信于民”。利用政府网站,应当公开的信息全部上网。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棚户区改造政策、改造用地、项目落实,农村危房改造,以及地产交易、建设工程交易、产权交易,项目招投标、施工手续办理等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强化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申请、审核和退出信息公开,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精准化水平。截至目前,无一例未因信息公开程序问题引发上访及诉讼等案件。六是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低收入、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公开信息到达率。重点做好特困人员对象范围、申请程序、审核程序,医疗救助与相关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相关信息的公开工作,低保、低收入、特困人员救助方面,城镇低保标准为可支配收入500元/月.人,补助水平322元/月.人,享有城镇低保7786人;农村低保低保标准为可支配收入3500元/年.人,补助标准1848元/年.人,享有农村低保13136人;农村集中供养特困327人,补助标准6720元/年.人;农村分散供养特困1117人,补助标准4704元/年.人。医疗救助方面,截至目前共救助24670人次,共支出资金 722万元,其中:资助参保参合 21340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274万元;住院救助 333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 448万元。临时救助方面,截至目前共救助669户1399人,支出资金161万元。七是推进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将2016年政府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都进行了公开。我县于4月1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对2016年预算及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转移支付情况同时进行了公开; 6月8日,全县65家部门预算已全部公开。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功能分类)(经济分类)、部门预算收支总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部门收入表、部门支出表、“三公经费”表,以及部门预算相关说明。10月27日,全县65个预算部门决算以及县政府总决算已全部公开;公开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八是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我县新建了大气污染自动监测站,加大了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等内容。每天通过县电视台发布气象信息及城市空气质量,截至目前,我县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2次。公开建设单位环评信息51条。九是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良好的招生秩序,营造良好的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环境,促进生源均衡分布,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政府组织教育、公安、住建等单位召开木兰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会,会后下发了《木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兰县2016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木政发[2016]20号)文件,并通过新闻媒体、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工作信息,实行“阳光招生”。十是推进户籍迁移政策领域信息公开。为更好的服务广大人民群众,我县公安局将落户人员所需信息,户口调整信息,户口迁移程序等信息在办事大厅墙面进行了公开,并定期通过县广播电视台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的申领条件及程序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民信息都在办事大厅进行了公示。十一推进简化公开办事程序。木兰县行政服务审批中心现有13个单位和39个行政许可服务项目全部实行“一条龙”办公、“一站式”服务,有效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自去年10月起实施“四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登记实行了一窗受理、一窗发证,极大方便了企业和办事群众。不动产登记中心实现了一网办公,联网审批。国税局地税部门新上的税控机,使办事群众可以在网上查询及报税。

六、信息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七、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八、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建立实施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过失密、泄密情况。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查阅服务中心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投诉和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标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一年来,在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合作下,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尽管如此,在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同志对推行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信息公开可有可无,觉得信息公开更新很麻烦。二是工作开展落实不够。工作进展迟缓,更新不及时,成效不明显。三是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制度不够完善。四是监督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被动接受上级检查的多,自觉进行自查和抽查的少,对查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及时。对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县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研究解决。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在强化管理上下功夫。首先,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机构。其次,要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应是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应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和部门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培训,广泛宣传,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首先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政务公开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消除认识上的误区和片面性。其次要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实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克服认识上的障碍,激发广大群众的主人翁意识,提高参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三是加强监管,健全制度,在强化监管机制上下功夫。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强抓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中,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木兰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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