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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6-02-27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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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由木兰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各乡镇、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全面总结、统计汇总2015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投诉、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 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可以在木兰县人民政府公共信息网政务公开栏目中查询。(http://www.mulan.gov.cn)

一、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2015年,我县政务公开工作紧紧抓住《2015年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坚持以服务全县经济发展为大局,突出重点抓落实,群策群力,上下联动,较好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组织机构建设方面。由于我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有所变动,县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也及时进行了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从新调整一名办公室副主任分管政府公开工作,从新指定专人负责,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各部门也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健全了工作机构,充实了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和机制。目前,全县政府系统共配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58名,均为兼职人员。各单位加强了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县形成了上下联动、纵贯结合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方面。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制定下发了《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和公开内容,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了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三)教育培训机制方面。按照上级要求,制定了培训方案,定期开展培训,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覆盖各乡镇、各部门分管领导和信息员,2015年培训各乡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信息员88人次,并从今年开始建立了分批培训制度,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互动交流情况

2015年,我县向市政府公开网发布政务信息1782条;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181条;政府网站在线交流6次;全年共接收县长信箱来信15封,均及时转交办结,回复率100%。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县认真创新政务公开新载体,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加强了木兰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民互动、服务企业等八个专栏建设,完善了“木兰概览”、“领导信息”、“在线办事”、“投资招商”、“便民服务”等47个子栏目,强化了“县长信箱”、“民意征集”、“咨询投诉”、“在线交流”、“行政监察”五个互动专栏交流情况。完善了“木兰县行政审批服务网”,凡需申请办理审批事项的单位或个人足不出户就能通过该网站了解全部审批事项和审批流程,下载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享受到了便捷服务。二是加强常规公开平台建设。在完善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等常规公开平台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8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完全投入使用,实行集中开放式办公,推行“一站式”服务。 三是全面落实公开内容。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信息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2015年我县严格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规范性文件、政府工作报告、规划计划、人事信息、重大项目、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及保障性住房、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惠民政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农林水、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征地拆迁、价格和收费、扶贫生态移民工程等重点领域方面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情况。按照“以公开为原则”要求,将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并及时更新,动态信息做到每日更新。2015年,我县通过市政府公开网发布政务信息155条;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网站、各部门网站及电子大屏幕、条幅、宣传单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001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17条,行政权力类信息62条,社会资源类信息49条,社会服务类信息252条,人事信息15条,财政信息19条,工作动态类信息987条,其他类信息606条。

六、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我县在政府网站上提供了依申请公开的流程、表格下载等服务。2015年度共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信函2件,进行了及时办结,按要求进行了公开。

七、信息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全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发生。

八、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九、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做到既依法公开,又严格保密。建立实施了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法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未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过失密、泄密情况。同时,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查阅服务中心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减免情况、保密审查情况、投诉和行政复议及诉讼情况、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监督检查情况等方面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工作标准,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十、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6年工作安排

一年来在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通力合作下,我县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尽管如此,在工作开展中仍存在着个别单位及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信息报送不及时;信息中出现错别字等现象。针对上述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研究解决。

2016年,木兰县政务公开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民生、深化公开领域为切入点,重点抓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深化政务公开领域。我们将继续深化公开领域和内容,统筹兼顾,继续加大价格收费标准、廉租房分配、食品安全等重点信息公开,加快基层政务公开及行业政务公开步伐,及时主动更新政务化开目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确保政府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提高服务质量。按照“规范严谨、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严格督促各成员单位抓住“公开载体、公开时效、群众满意度”等关键环节,创新服务理念,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大投入改善基层公共服务大厅及行政审批大厅的软硬件环境,完善服务功能,精简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周到的政务服务。三是落实监管机制。继续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加大政务公开月检查、季考核、年总结的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及时通报检查、考核、评比结果,继续发展和壮大政务公开义务监督员队伍,想方设法为组织监督,群众全方位、多角度的社会监督创造条件,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网络化、社会化的监督体系,群策群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木兰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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