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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有效破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差距的问题。县安委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从2023年5月至12月分阶段进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推进。
一、“两个行动”是什么?
“两个行动”是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
二、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主要任务有哪些?
主要任务是一体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重点把握“三个层面”。
属地层面重点抓好5个方面工作。
1.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
2.强化排查整治部署推进力度,党委主要领导每半年要召开一次常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政府主要领导每季度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政府其他领导要将安全生产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要到企业宣讲行动方案。
3.强化全社会共同监督,及时宣传排查整治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隐患曝光力度,动员企业员工“内部吹哨人”和全社会匿名举报。
4.强化财力人力保障,加大政府资金投入支持力度,强化工程治理措施,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聘请专家等加强企业指导帮扶的工作机制,帮助企业全面自检自查。
5.建立本地重大隐患数据库,落实重大隐患整治督办制度,按照“谁督办、谁验收”的原则组织验收。
部门层面重点抓好5个方面工作。
(一)严格排查整治标准,加大宣贯力度,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25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排查内容,暂未出台国家标准的,有关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确定排查重点事项。
(二)严格监管执法培训,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兼顾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各有关部门要做到对所属行业领域底数清、情况明,结合各自行业领域特点,集中对监管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三)严格精准执法,对企业自查的重大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处罚,加大政策宣贯力度,向企业讲清说明工作要求,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重大隐患长期存在等情形,要依法依规、上限处罚。要强化专家帮扶指导,然后再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倒逼责任落实,提升排查整治质量。
(四)严格问责问效,建立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准确掌握隐患实际情况,采取定期调度、提升警示、督查督办、约谈通报等形式,推动整改。
(五)严格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各有关部门要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方式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组织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指导服务,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
企业层面重点抓好5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第一责任人”主导作用,督促其每季度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1次),带头学习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开展警示教育培训;督促其组织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按“五落实”规定,限期闭合,对危及人员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停产撤人。
(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指导督促企业根据需要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组织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监督考核,进行奖惩公示。
(三)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进行全员警示教育,进行全面排查。
(四)针对外包外租情况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转分包行为。
(五)完善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1次)。
三、全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主要任务有哪些?
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组织“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重点推进“12331”十项工作任务(1张责任清单、2个投入计划、3轮宣教培训、3个专项行动、1个演练年活动)。
1.要制定1张全员责任清单并进行公开、承诺和报备。
2.要按规定实施足额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个计划。
3.要组织1轮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培训、1轮全员参与的培训教育、1轮高危行业专题教育共3类培训教育。
4.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3个专项行动。
5.要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升年”活动。
企业层面要按照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要求,抓好十项工作。
部门层面要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体检、大培训、大执法、大曝光“四大”行动,标本兼治推动开展“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大安全生产领域刑事责任追究力度。要针对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解决“都管都不管”的问题。要将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追责问责贯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年”行动全过程,重拳出击“打非治违”,集中整治严重违法行为。要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安全领域有关行业协会和专家作用,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
政府层面要成立工作专班,周密部署安排,定期调度推动,统筹推进落实。主要领导要落实“党政同责”要求,亲自部署推动,分管领导要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督导检查。要发挥各级安委会作用,对重大隐患整改工作严格实施挂牌督办,跟踪推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