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水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日期:2024-08-19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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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一、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4〕18号)

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24〕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二、公开主体、时限、方式、监督渠道

公开主体:木兰县水务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网站http://www.mulan.gov.cn/)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451-57046767)、水务局行政办公室。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处室

一级

二级

1

、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本部门最新法定职能及机构名称、办公地址、主要负责人、办公电话等信息

人事股

2

 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方式等

行政办公室

3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

行政办公室

4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

部门文件

县政府各部门印发的文件,并列明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

行政办公室

5

政策解读

对政策文件出台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行政办公室

6

、工作动态

——

主动公开水务部门工作动态

行政办公室

7

五、通知公告

——

公开事关公众利益、社会关心关注的临时性工作安排部署

行政办公室

8

、财政预决算

——

县水务局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

财审股

9

、重大项目

——

链接至黑龙江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水政执法大队

10

八、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链接至信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

水政执法大队

11

行政许可事项

链接至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水政执法大队

12

、行政处罚强制

权责清单

链接至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水政执法大队

13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链接至信用中国(黑龙江哈尔滨)

水政执法大队

14

生态环境

空气质量、重污染天气预警,空气、水质环境质量状况报告

局河长股

15

、执法监督

环境保护

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水政执法大队

16

安全生产

发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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