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日期:2024-08-19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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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一、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4〕18号)

3.《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办发〔2024〕6号)

二、公开主体、时限、方式、监督渠道

公开主体:木兰县医疗保障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网站http://www.mulan.gov.cn/)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电话监督(0451-57083378)、木兰县医疗保障局。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

一级

二级

1

、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及职责调整情况确定木兰县医疗保障局最新法定职能及机构名称、办公地址、主要负责人、办公电话等信息

办公室

2

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获取形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监督方式等

办公室

3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

办公室

4

、行政规范性文件

部门文件

印发的文件,并列明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

办公室

5

政策解读

对政策文件出台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

基金监管股、待遇保障股

6

、工作动态

——

发布木兰县医疗保障局工作动态

办公室

7

五、通知公告

——

公开事关公众利益、社会关心关注的临时性工作安排部署

办公室

8

、财政预决

——

木兰县医疗保障部门算信息

财务室

9

、重点领域

社会保障

(含养老)

动态公开本地区医保政策信息

待遇保障

10

、重大决策预公开

——

及时公开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说明、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征集和采纳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

办公室

11

、行政处罚强制

权责清单

链接至黑龙江政务服务网

基金监管股

12

十、重点领域

社会保障

(含养老)

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人员名单、资金支出情况等基本数剧

待遇保障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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