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局:木兰县建筑用砂石采矿权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木自然资矿拍示字【2023】3号)

发表日期: 2023-04-26 来源:木兰县自然资源局

(木自然资矿拍示字【2023】3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41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自然资源部《矿业权交易规则》(国土资规〔2023〕1号)等有关规定,黑龙江省广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委托公开拍卖木兰县建筑用砂石采矿权。于2023年3月20日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时间:2023年4月22日10时,现将拍卖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及编号:木兰县CQ002建筑用石采矿权-03;

2、项目位置:木兰县大贵镇太平桥村西800米处;

3、矿种:建筑用石;

4、可采储量:533.18万立方米;

5、出让期限:9.69年,起止年限以《采矿许可证》日期为准。

6、具体采矿区面积、拐点坐标、开采标高、年生产规模等相关基本情况见《木兰县CQ002建筑用石采矿权-03基本情况表》(附件1-03)。

二、成交时间:2023年4月22日

三、交易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号-6

四、竞得人:黑龙江捷云砂石开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哈肇公路过境段南侧(黑龙江省鑫生农产品有限公司院内)

五、成交价:人民币4261.00万元

六、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的时限;竞得人应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到木兰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竞得人提交材料后,木兰县自然资源局应当自收到采矿权申请之日起28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竞得人。竞得人应当自收到准予登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木兰县自然资源局办理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竞得人逾期不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视为放弃采矿权。

七、其他相关事项:

1、竞买人的最高出价经网络竞价确认后表示拍卖成交,竞买人即成为竞得人。竞得人应在拍卖成交2个工作日内与黑龙江省广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拒绝签定《拍卖成交确认书》也不能对抗拍卖成交结果的法律效力。

2、竞得人在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指定账户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竞得人的参拍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竞得人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相关费用,将视为违约,已付所有款项不予退还,标的再行拍卖产生的差价由违约人补齐。木兰县自然资源局和黑龙江省广源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竞得人责任。

3、拍卖各方在公示期内对拍卖成交信息无异议的,竞得人须在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木兰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采矿许可证。

八、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如对拍卖结果有异议,请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木兰县自然资源局反映,联系电话:0451-57082750。

附件:成交确认书-03捷云.pdf

木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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