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木兰县2023年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的公告

发表日期: 2023-12-07 来源:木兰县乡村振兴局

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将木兰县2023衔接资金项目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我县共计收到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481.38257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689万元、省级资金2497万元、市级资金1021万元、县级资金274.382575万元。

二、项目安排情况

2023年,我县实施项目25个,其中:产业项目11个、资金4414.27万元,基础设施项目9个、资金1761.837575万元,其他项目5个、资金305.275万元。带动脱贫户378户,全县收益户数378户。

1.建国乡广信村牛舍青草粮储备库及设施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04.368028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牛舍青草粮储备库450平方米及设施。

2.大贵镇向前村鲜米加工厂厂房及设备项目,计划投入资金465.482612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鲜米加工厂厂房960平方米及设备。

3.柳河镇三星村冷库及附属设施项目,计划投入资金535.735728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冷库1715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4.大贵镇向前村粮食仓储库及设备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46.496637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粮食仓储库2400平方米及设备。

5.木兰镇西亚村岩拓材料生产加工厂房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17.76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加工厂房品车间部分1633.00平方米,磨选车间部分1739.5平方米。

6.东兴镇满天村烘干塔配套设施变压器及仓储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54.284681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烘干塔配套设施变压器及仓储库504平方米。

7.柳河镇兴山村水蛭养殖基地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64.150134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辅助用房60平方米、门卫室9平方米、井房8平方米、养殖箱 20196平方米、养殖大棚13248平方米、储水池1座以及厂区配套基础设施等。

8.木兰镇镇西村粮食烘干塔(500t+)等设施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26.779201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木兰镇镇西村粮食烘干塔(500t+)等设施。

9.新民镇新华村蒲公英酱菜加工厂设施及配套设备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2.718585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蒲公英酱菜加工厂320平方米设施及配套设备。

10.新民镇新丰村牛舍配套设施200kva变压器、机电井及井房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3.890448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牛舍配套设施200kva变压器、机电井及井房。

11.东兴镇西北河村烘干塔配套设施及仓储库1800平方米项目,计划投入资金712.606549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烘干塔配套设施及仓储库1800平方米。

12.吉兴乡红旗村粮食晾晒场项目,计划投入资金61.410458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粮食晾晒场3879平方米。

13.柳河镇兴山村屯内水路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96.629282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屯内水路5.18公里(3.5-4米宽)。

14.东兴镇满华村屯内水泥路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96.117344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屯内水泥路2.41公里(4米宽)。

15.建国乡建国村栾玉祥屯屯内水泥路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23.702924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屯内水泥路3.987公里(4米宽)。

16.新民镇新合村屯内水泥路项目,计划投入资金363.499638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屯内水泥路4.35公里(4米宽)。

17.新民镇新富村农桥2座项目,计划投入资金91.1143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农桥2座(农桥12m ×6m,8m ×6m)。

18.东兴镇西北河村屯内水泥路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00.751861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屯内水泥路2.58公里(3.5米宽)。

19.东兴镇东合村屯内水泥路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07.64159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屯内水泥路1.69公里(4米宽)。

20.饮水安全维护项目,计划投入资金20.967575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饮水安全维护(用于脱贫村)。

21.项目管理费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21.255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监理费4个。

22.设计费,计划投入资金184.02万元。建设内容及标准项目设计费。

三、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11月中旬,已经完工项目25个、资金6481.382575万元。预计到年底,累计完工项目25个、资金6481.382575万元,项目完工率100%、资金支出率97.25%。

四、利益联结情况

项目明确了联农带农机制,优先覆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村委会与监测对象签订了联农带农增收协议,资产收益严格按照立项时确定的目标进行量化到村、到户。产业项目资金收益分配由村委会研究确定。原则收益一部分用于带动确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进行持续增收,对有劳动力的脱贫户,通过选聘公益岗位,脱贫户参与村级设置的公益岗进行劳动务工领取工资方式获得产业带动资金,无劳动能力的脱贫户采取直接补贴带动。另一部分收益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由村级统筹安排使用。截至目前,脱贫户年均纯收入预计增加200-1500元。

五、受理部门:木兰县乡村振兴局

六、监督电话:0451-57090136,12317

七、通讯地址:木兰县第二行政办公区411室

木兰县乡村振兴局

202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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