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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于2024年5月11日向我县下达中央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71万元(黑财指(农)〔2024〕166号),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6万元(黑财指(农)〔2024〕167号),计划实施项目4个(其中:产业项目1个,投入资金317.957234万元;基础设施1项,投入资金121.052766万元;项目管理费2项,投入资金7.99万元),用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项目及产业增收等项目建设。
我县将严格执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能。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1-57090136
受 理 单 位:木兰县乡村振兴局
通 讯 地 址:木兰县经开区602室
附:木兰县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