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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规划】木兰县“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发表日期: 2021-10-20 来源:木兰县发改局

一、“十三五”发展规划的执行情况

“十三五”期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通过残联的扎实工作和广大残疾人的共同努力,虽然面临整体宏观经济的重大转型,但是残疾人事业规划确定的目标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指标大部分按期完成。五年间,残疾人生存状况显著改善,基本生活得到了切实保障;残疾人自身发展能力不断提升,残疾人参与社会的环境和条件有了较大改观。残疾人工作成效明显,残疾人事业蓬勃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残疾人家庭收入明显提高,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我县共有持证残疾人10481人,其中重度残疾人5143人,占比49.07%,按残疾类别分:多重残疾183人、精神残疾542人、视力残疾859人、听力残疾774人、言语残疾208人、肢体残疾6978人、智力残疾937人。其中肢体残疾占比最高为66.58%.

(二)康复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康复保障能力有所提升。“十三五”期间,我县全面开展残疾人医疗康复、教育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和家庭康复,提供功能技能训练、辅助器具适配、心理疏导、康复转介、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和咨询等康复服务。2016年至2020年,共完成验配助视器37名,助听器100例,白内障免费手术300例,假肢适配33例,配发人工耳蜗3个,智力残疾儿童训练5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24人,孤独症康复训练12人。起草了《木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

(三)残疾人教育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就业途径与模式不断拓展。2016年至2020年,给予300人次学前残疾儿童共计9.9万元补助,75人次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办理助学补助,发放助学补助近万元。近五年,全县共计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1000人次,发放慰问品、慰问金近50万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资金帮扶、政策引导、爱心感化等多种手段扶持了一批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竞争力、管理规范、扶贫效果好,多种运作模式、多种发展渠道的残疾人扶贫基地。为扎实做好木兰县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扶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县残联到扶贫基地现场实地考察后,确定木兰县忠军肉牛养殖基地、木兰县穗丰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为木兰县残疾人扶贫基地。

(四)扶残助残氛围进一步浓郁,残疾人事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开展助残日系列活动。在“全国助残日”期间,围绕主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庆祝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节日氛围。主要活动有走访慰问、特教校文艺演出、残疾人象棋大赛、开设育人讲堂等。二是充分利用媒体资源,在县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播放优秀残疾人创业者事迹专题片;。三是2016-2020年按照省残联要求积极开展“百团千场”巡讲活动,每年举办活动两次,参与活动贫困残疾人2500人次。

“十三五”取得的成绩令人鼓舞,但我们也不得不看到,我县残疾人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薄弱环节仍然很多。一是差距大。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不容乐观,人均收入、教育水平等都大大低于全县平均水平,残疾人仍然是社会最困难的群体。二是基础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公共资源明显不足,乡镇之间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薄弱,残疾人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服务弱。与残疾人服务需求相比难以适应。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人员少、力量弱;特别是为残疾人服务的专业机构、专业设施、专业人才缺乏,服务水平不高,与日益增长的残疾人需求和类别化、个性化的服务不相适应。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小康的决胜阶段,《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明确提出“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表明党和政府对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作为黑龙江省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的重点任务。今后五年,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必将成为县、乡两级党委、政府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木兰县将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使残疾人与全县人民一道共享发展成果,迈向全面小康社会。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结合木兰县经济社会“十四五”发展目标,把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作为促进木兰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任务,坚持兜底线、稳增收、保公平、促融合,聚焦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就业创业和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大幅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促进残疾人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生活得更加美好、更有尊严。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领导体制,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评估考核体系,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齐心协力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坚持问题导向,保障兜底,拉升短板。围绕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找准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短板,精准扶持,保障托底,落实普惠加特惠制度,优先保障残疾人民生,采取切实有效就业增收措施,解决好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和特殊需求,不断增进残疾人福祉。

坚持改革导向,资源整合,融合发展。在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许可条件下,推进残联工作改革,健全县残联的领导和工作运行机制,创新社会治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加强整合共享,实现残疾人与社会的真正融合;同时,努力提高残疾人的自我发展能力,引导支持残疾人通过自身努力创造更加幸福的生活。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走向前列。坚持均衡发展,促进县域内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协调、与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同时,继续克难攻坚、创新创优,推进全县残疾人事业干在实处,走向前列。

(三)发展目标。

建成比较完善的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全面小康,实现全面保障。全面推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扩面,落实困难残疾人就学补助和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残疾人康复补贴和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等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不断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完善服务体系。建设并发挥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专业康复设施、托养设施和庇护机构的作用,规范服务标准,加强专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显著提升服务能力,基本满足残疾人多样化需求。

保障合法权益。制定完善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参政议政工作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和执法检查督查力度,保障残疾人诉求表达权利,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各项权益,消除歧视。

营造友好环境。大力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积极创建无障碍环境示范县,持续增强残疾人的自身素质和能力,努力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加大扶残助残宣传力度,搭建志愿助残服务平台,广泛开展志愿助残活动,进一步优化残健融合的社会发展环境。

专栏一:“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标

权重

2025年

目标值

属性

残疾人全面小康实现程度(%)

100

≥96

预期性

1.残疾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

8

≥8.5

预期性

2.困难残疾人低保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3.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4.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5.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

7

≥98

约束性

6.残疾人住房救助比例(%)

5

≥97

约束性

7.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精准帮扶率(%)

6

100

约束性

8.城乡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比例(%)

6

≥95

预期性

9.城乡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比例(%)

6

≥98

预期性

10.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

7

≥90

约束性

11.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4

≥85

约束性

12.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目标人群机构托养、庇护照料服务比例(%)

6

≥80

预期性

13.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率(%)

5

≥90

约束性

14.适龄残疾人接受“十五年”教育比例(学前、义务教育和高中)(%)

7

≥90

预期性

15.劳动年龄段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就业率(%)

7

≥80

预期性

16.残疾人社区活动参与率(%)

5

≥70

预期性

三、重点任务

(一)就业扶贫提升计划。

加强农村低收入残疾人的精准帮扶;依法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置残疾人;全面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等优惠政策,推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实施电商助残,加大就业服务与援助;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1.依法推进按比例就业。完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能力评价体系,做好全国统考、职称评审、发证管理、继续教育等工作;设有保健按摩科室的公办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机构,应当积极吸纳具有从业资格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就业。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管理,全面实行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增加对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的奖励。

2.促进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创业。全面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鼓励残疾人从事自主创业、灵活就业。支持残疾人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传统手工艺推广等项目,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推动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园)建设,为残疾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成员就业。

3.大力推进电商助残。实施电商就业助残计划,鼓励残疾人发展电子商务,从事云客服、云审核以及农村电商服务。推动残疾人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创建,为残疾人电商创业提供免费或低成本配套的办公用房、网络通信、培训、摄影、仓储、配送等一条龙服务;鼓励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分级分层大规模开展电商知识普及培训,扩大和提高残疾人电商应用规模、应用水平;鼓励电商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鼓励各地向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购买电商服务或残疾人就业岗位;落实电商企业安置残疾人优惠政策和奖励政策。

专栏二:就业扶贫提升计划

序号

项目

发展目标

1

残疾人集中就业

1.全县福利企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达75人以上。

2.辅助性就业残疾人达170人以上。

2

盲人按摩机构规范化建设

新建1家示范性盲人按摩机构。

3

职业技能提升推进

每年职业技能培训残疾人达到90名以上,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培训率达到100%。

4

电商就业助残

启动互联网+电子商务助残培训计划,每年培训75名以上残疾人从事电商活动。

(二)文化体育提升计划。

加强残疾人文化体育事业发展,提高残疾人文体活动参与率;畅通残疾人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渠道,广泛开展残疾人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基地建设。

1.拓展残疾人文体生活平台。各类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向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提供设施及信息交流无障碍服务,为残疾人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发挥市级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基地的示范效应;发展和扶持残疾人特殊文化艺术,积极成立残疾人艺术团。县级公共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为残疾人提供便捷的借阅服务。各级群众艺术馆、文化站(室)为残疾人提供特殊艺术辅导。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机构设立为残疾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的专门场所并提供服务。

2.丰富残疾人文体生活。根据各类残疾人特点,以社区残协为责任单位,组织残疾人开展自强康复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身体素质。组织并开展适合残疾人的基层文化活动项目,大力推进残疾人文化交流。

3.加强残疾人体育项目的培训。组织和参与重大残疾人体育赛事和体育交流活动;建立和完善残疾人体育综合训练基地,抓好残疾人运动员训练,形成梯次合理的残疾人运动员培训体系;完善选拔、培养、管理、激励机制,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开展残疾人康复体育“三进”服务活动,将康复体育器材、康复体育方法、康复体育服务送入残疾人家庭,积极培训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

专栏三:文化体育提升计划

序号

项目

发展目标

1

文化示范基地建设

巩固并完善2家市级残疾人文化示范基地

2

体育示范基地建设

巩固并完善1家残疾人体育示范基地

3

盲人阅览室建设

建成1至2家图书馆盲人阅览室。

4

康复体育“三进”服务

覆盖人群达60人以上。

5

体育赛事激励机制

建立健全体育赛事激励机制,确保体育人才纳入全县体育激励体系。

(三)权益保障提升计划。

推动开展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和司法救助工作,开通残联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平台,畅通和规范残疾人诉求表达渠道。

1.加大保障残疾人权益法律法规的实施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促进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有效实施;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代表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推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占有一定比例的残疾人或残疾人工作者;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信息公开制度。

2.加强多维度的普法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相关涉残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及增强残疾人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3.推进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联系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探索建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磋商机制,研究通过司法手段维护残疾人权益的途径和方法,进一步畅通残疾人寻求法律救助的渠道。加快残疾人维权工作机构建设,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帮助残疾人及时获得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拓展残疾人法律服务工作领域和服务内容,将残疾人法律服务向乡镇、社区(村)延伸,依法解决残疾人切身利益问题。

4.完善残疾人权益保障机制。探索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残疾人信访督查督办机制,建立残联系统网上信访工作平台。严厉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专栏四:权益保障提升计划

序号

项目

发展目标

1

残疾人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宣传

建立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信息公开制度

2

残疾人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活动

配合县人大或政协每年开展一次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和协商活动。

3

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建设

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站和法律援助站。

(四)基层建设提升计划。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健全乡镇残联、社区(村)残疾人协会组织,实现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充分发挥专门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残疾人工作者和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建立工作绩效评价机制。

1.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完善残联机构设置,建立服务型基层残疾人组织,切实履行好“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健全乡镇残联、社区(村)残疾人协会组织,实现基层残疾人组织全覆盖,发挥其在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的作用,规范完善专门协会工作机制,加强协会制度建设,逐步实行协会法人登记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不断增强全面发展能力,积极参与和融入社会,共建共享全面小康。

2.加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各级残联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将残联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壮大专兼结合的残联干部队伍,采取上挂下派、兼职聘用、县域共建等方式,壮大基层工作力量。加强残联组织干部的“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职业道德教育,密切与残疾人的血肉联系。乡镇残联专职理事长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齐配强,与其他同级人民团体负责人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条件的,可推选为同级人大代表。做好残疾人干部选拔工作,县级残联要配备残疾人干部。加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建设,建立工作绩效评价机制,落实专职委员待遇,实现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全覆盖。建立健全优秀残疾人和残疾人工作者人才库。

3.推进智慧助残工作。积极开展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残疾人事业统计数据、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残疾人小康进程监测数据等四套数据库动态更新工作;逐步开展智能化残疾人证的试点、推广和使用。进一步优化残疾人技术鉴定、等级评定,严格残疾人证的领取、发放和管理工作。

专栏五:基层基础提升计划

序号

项目

发展目标

1

残疾人干部配备

残联配备一定量的残疾人干部。

2

残疾人工作者培训

一年一次以上轮训乡镇残联干部。

3

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

镇、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全覆盖、“考核与待遇”双落实,逐步提高残疾人专职委员报酬待遇。

4

残疾人信息动态更新

建立残疾人需求和服务常态化更新机制,每年至少2次对辖区内每个持证残疾人进行入户走访,信息采集入户率达到90%以上。

5

智能化残疾人证推广

推广应用率100%。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残疾人工作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把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规划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并将本规划的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民生工程及部门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残疾人工作领导体制,主要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定期听取汇报,认真研究部署工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强化职责,统筹协调有关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督导检查落实情况。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和目标管理,密切配合,切实提高为残疾人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

(二)加快体制机制与发展方式创新。

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要在我县加快推进经济转型、社会转型和政府转型中推动残疾人事业的体制机制与发展方式创新,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化,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为残疾人提供普惠加特惠、一般性加专项性的制度保障。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合社会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均等化、个性化的服务,体现社会公平。努力实现专业服务规范化,加快建设残疾人专业服务人才队伍等行业标准与管理体系,大力支持各级残联参与残疾人事务、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努力实现城乡区域一体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缩小残疾人事业区域和城乡间的差距,实现协调发展、均衡发展。努力实现发展方式社会化,发动全社会参与残疾人事业,引导民营资本参与为残疾人服务,增强残疾人平等参与和自我管理的能力,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基本权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三)健全监测评估机制。

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及县有关部门要制定规划实施的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加强对重大服务项目和能力建设项目的评估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中的问题。加强对残疾人状况和小康实现程度监测,落实保障条件,提高数据质量,加强分析利用。做好残疾人事业统计工作,完善基层业务台账,推行统计电子化和网络化管理应用,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县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向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规划执行情况。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在“十四五”中期和期末要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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