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强化所属各部门的行政管理。
2、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及时报告工作。
3、做好本镇区域经济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提供服务和检查和监督工作。
4、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强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
5、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制,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产业的全面发展,搞好本镇的财政预算、决算,切实减轻农村负担。
6、组织领导各村的行政工作,搞好基层行政组织建设。
7、认真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二、事业机构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其职能是:
(1)普及推广农业科学技术,提供对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技术服务,编制科技计划,搞好技术培训
(2)制定和规划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搞好水利资源的利用和开发。
(3)宣传林业方针、政策每搞好植树造林的以及村屯绿化和绿化,搞好林业生产管理。
(4)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业机械化的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服务。
2、农业经济管理中心职能:
(1)宣传贯彻党在农村经济工作中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农村财务公里责任制,搞好农村合作经济的经营管理。
(2)搞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财务核算和分配,搞好核算,做好业务辅导和技术培训。
(3)宣传贯彻土地承包责任制,积极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4)完成镇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3、公共服务中心职能: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便民服务宗旨,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突出服务特色并予以贯彻落实。
(2)组织制定、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中心正常运转。
(3)对窗口业务及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完成中心各项工作目标。
(4)、教育并带领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塑造一流形象。
(5)完成镇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4、文化服务中心职能:
组织领导全镇群众开展业余文体活动,监督社会文体活动内容。
三、内设机构
新民镇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统一设置1个综合办公室,即:行政办公室,4个事业中心,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经济管理中心,公共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
行政办公室其职能是:
1、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决定,搞好上呈下达和协调各单位之间的关系。
2、负责政府文件和制发、收发及处理,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保密工作。
3、协助搞好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职工干部的管理、调配、考核、劳资、福利、劳动就业及人事保险等项工作。
4、搞好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处理好民事纠纷。落实好党和政府的优抚政策,执行婚姻法、选举法,搞好扶贫及农民保险等工作。
5、搞好统计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上报等各项工作。
6、配合镇政府搞好农、村、牧、副,渔各项生产,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政策。宣传普及农业科学知识,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搞好农、牧、副、渔各项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搞好农田水利建设和规划,抓好水利资源的利用和开发。
7、积极推行科教兴农战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监督检查学校贯彻教育方针和教育计划的执行情况,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计划的执行情况,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成人职业教育,提高教师队伍素质,改善办学条件。
8、组织领导医疗保健单位强化农村医疗保健网建设、防病、灭菌,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9、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做好指导,咨询和服务,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全面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10、制定镇村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广大农民,待业人员从事生产经管活动,发展镇村企业,抓好镇容镇貌建设,搞好道路维修,,园林绿化,城镇建设等工作。
11、宣传《土地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依法承办使用土地手续,保证国有土地的有偿使用,妥善处理土地纠纷。
12、抓好法制建设及普法宣传教育和法律中旬服务和民主公正,民主调配等工作。
13、负责政府机关事务、后勤、安全保卫等工作。
负责人:王景玮
联系电话:0451-57016001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地址:木兰县新民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