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表日期: 2022-11-29 来源:木兰县生态环境局

木政函〔2022〕149号

我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一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哈尔滨市蜚克图河水质长期为劣Ⅴ类,少陵河水质由Ⅳ类恶化为劣Ⅴ类,沿线的宾西、裴克图等多个镇生活污水直排,畜禽养殖粪污随意倾倒,污染问题突出。

二、整改目标:解决突出污染问题,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河流水质消灭劣V类。

三、整改措施:加强少陵河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监管,完善流域沿线散养户粪污收集处理设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抓好畜禽粪污收集无害化处理,2021年完成少陵河沿岸村屯畜禽粪污收集点建设工作,共建标准化堆粪棚5个(新民2个,东兴3个干粪池20个,收集井17个。通过以上措施工作,少陵河水质已达国家标准。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24日

六、受理部门:木兰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1-57080376

八、受理地址:木兰县木兰镇奋斗路1号政府综合办公楼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木兰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木兰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