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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副书记、县长徐向峰:全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会议讲话

发表日期: 2022-05-10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同志们:

近期,国家和省市分别召开会议,对自建房安全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足以说明此项工作重视程度,今天开会的目的,就是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深刻吸取湖南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安排部署我县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希望大家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任务,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为开展好此项工作,我强调五点意见:

一要严密构建责任体系。要牢牢抓住“责任”二字,层层传导压力。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行业部门和属地政府责任,建立完善房屋安全管理体系,规范房屋改扩建和装修使用行为,加强针对性风险管控。住建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要分别牵头,做好房屋结构、违法建设、消防安全等领域常态化监管,推动安全监管与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同部署、同监督、同落实。相关行业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房屋安全状况负总责,实行台账管理,全面清查房屋底数,逐一落实维护或整改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

二要突出抓好排查整治。要结合以“十五条”硬措施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立即组织全面排查,坚持问题导向,全方位排查整治农村、城市房屋安全风险隐患,确保做到“彻查隐患、及时解决”。要突出自建房、违建房、危房、烂尾房、征收待拆房、在建房和火灾隐患房“七个重点”(这里,提醒大家注意,不仅是自建房),对不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安全规范的要一律关停,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三要扎实做好安全评估。由住建局、城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制定全县统一的房屋安全和消防安全评估台账标准,对一般隐患问题实施“一本账”记账销号管理,对重大隐患问题要一案一卷、形成卷宗。同时,要研究建立整治流程,确定整改销号、复查复检、常态检查工作机制,确保销号一个、安全一个。要建立日常管理机制。落实企业负责人、行业部门检查人员“双签字”以及部门负责人、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双签字”的工作制度,确保旧的隐患消除后不反弹,坚决杜绝新项目落地就存在隐患的现象发生。

四要严格惩处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整治涉及多种行政行为,我们必须严格遵循法定化的要求,加大对违规房屋的惩处力度。要充分发挥执法在安全监管中的重要作用,对房屋改建加层、开挖地下空间、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用途,把自建房用作生产经营或出租,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违规用火用电等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形成有力震慑。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在这次排查整治过程中,如果发生亡人事故或造成较大影响的,县政府将倒查整治工作开展和相关要求的落实情况,对因排查整治不力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五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落实安全生产“五进”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知识教育活动,完善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加大企业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要强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用重大事故现身说法,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知识,把安全法规、安全常识,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宣传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好各种载体,营造强大的安全舆论氛围,切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同志们,安全生产工作任重而道远。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全县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监督,落实责任,认真做好全县房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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