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30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的部署要求,按照2022年省市河湖长会议要求,坚决扛牢新时代治水兴水的政治责任,加快推动河湖长制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努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为加速推进“生态振兴”和“绿色龙江”建设作出木兰贡献。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幸福河湖”政治担当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途径,是推动木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需求的重要支撑。全县上下要铭记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抓实抓细河湖长制工作,不遗余力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努力把木兰的水资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在推动木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中赢得先机、赢得主动、赢得未来,建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
二、要攻坚系统治理,着力开创“幸福河湖”崭新局面
坚决打好“护、管、治、兴、防”组合拳,强力推动我县各级河湖长由“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要加强水资源保护。重点是守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尤其要做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目前,我县农村饮用水源监管保护力度比较薄弱,饮水安全问题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不得、拖不得、慢不得,必须切实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抓好农村人饮供水管理。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重点是完善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制度,特别是要严把涉河项目审批关,坚决杜绝和防止破坏河湖水域岸线的项目落地实施。要加强水污染防治。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河湖水质,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要完善治水兴水体制机制。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水治理体制机制。坚持节水优先,切实提高农业用水效益,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要坚决优化水利基础设施布局,加快谋划储备推进一批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提升水利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保障能力。要抢抓政策机遇,加强项目包装谋划,继续做好争资立项和项目申报工作,力争更多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落地实施,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保障水支撑。要夯实河湖长制工作基础,规范设置河湖长公示牌,保持公示牌及周边环境整洁。要对标上级出台的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区域实际,做好本地相关方案、制度等的编制工作。要加快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确保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协调衔接。要以“涉水项目”的高质量谋划,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乡村林场“双振兴”。同时,要坚决做好防汛备汛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细化优化各类应急预案,全力确保江河安全度汛,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建设“幸福河湖”强大合力
要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逐级负责、网格化管理的领导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各级党政“一把手”主体责任,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要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切实发挥好“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作用。要强化协作配合,坚持全县“一盘棋”,发挥好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能作用,做到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相关任务落实,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强化督查考核,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四个体系”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有考核、有检查、有问责。要强化宣传引导,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增强保护河湖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同志们,强化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让我们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实抓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为建设“幸福河湖”做出新的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