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扫黑办召开第七次工作例会

发表日期: 2024-07-30 来源:木兰县委政法委

    7月26日上午,县扫黑办召开第七次工作例会。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编办、木兰镇政府等单位分管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曹希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扫黑办主任赵瑜及县扫黑办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木兰镇某小区业主《对某物业公司黑恶行径的控告》进行了说明。市场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木兰镇分管领导就各自职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曹希富同志就《控告》信中某小区业主提出的4项要求进行了说明并就该事件的相关利害关系进行了强调。一是严禁部门单位之间推诿扯皮,该谁的职责必须谁负责。二是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划分好物业管理单位部门之间的职责。三是保证工作完成时限,不许超期拖延。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扫黑办主任赵瑜强调了三点工作意见。一是要高度重视该信访事件的处理,要彻底查清查透金色江畔物业管理问题,给上访人一个合理的交代。二是各相关责任单位要选派专人进行核查,工作要相互协调,信息要实现共享。三是各相关责任单位务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8月1日)拿出高质量核查报告或情况说明,让上访人合理的诉求得到积极答复并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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