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木兰县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专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进一步强化部门联 动,推进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养老服务高 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成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专 班,现将专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 贾秀峰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 李维佳 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宋喜臣 县住建局局长
雷晓红 县卫健局局长
韩 峰 县市场局局长
王立斌 县公安局政委
衣 锐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李春波 县财政局局长
刘显辉 县应急局局长
杜连波 县委编办主任
钟凤龙 县发改局负责人
赵文忠 县教育局局长
刘会波 县人社局局长
牛海龙 县营商环境局局长
刘云龙 县审计局局长
沈俊华 县医保局局长
宋长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梁成玉 木兰镇镇长
崇艳宇 东兴镇镇长
刘志祥 新民镇镇长
周 琦 大贵镇镇长
辛彦双 利东镇镇长
赵玉涛 吉兴乡乡长
李彦志 建国乡乡长
谢 铭 柳河镇镇长
二、工作机构
木兰县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县民 政局,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民政局局长李
维佳同志兼任。
三、主要职责
专班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 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及省 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和 指导全县养老服务工作,研究解决全县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 大问题。
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专班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专班决 策部署,研究提出推动全县养老服务发展工作的意见建议; 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市场监管、服务质量 监管、老年人权益维护、处理投诉举报以及违法行为行政处 罚等方面问题,定期召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工作;完成 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班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 递补,报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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