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关于哈尔滨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3-07-26 来源: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哈尔滨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就体检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时间:2023年8月1日早5:20点。

(二)体检集合地点:木兰县政府第二办公区院内(原县医院)。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对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体检结果互认。体检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组织实施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对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三、有关要求

1.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碳素笔、近期二寸免冠蓝底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要事先粘贴好双面胶)、自备体检费用约500元,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接受体检前禁食8至12个小时。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工作人员和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同时按要求形成手写书面说明材料交工作人员留存备查。如考生隐瞒或因个人原因未告知相关真实情况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生要准时参加体检,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按弃权处理。考生亲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时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不得弄虚做假,遵守医院体检相关规定。

附件:哈尔滨市2023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人员名单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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