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关于取消部分养老机构原等级评定结果的公示

发表日期: 2023-10-07 来源:木兰县民政局

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和《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木兰县民政局复审,现将我县不符合等级评定要求,取消原等级评定结果的养老机构名单及级别公示如下:

1.木兰县木兰镇夕阳红老年公寓 级别:一级

2.木兰县木兰镇胜家老年公寓 级别:一级

3.木兰县金泰江畔老年公寓 级别:一级

木兰县民政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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