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麻精”药品和疫苗质量管控,排除可能存在的隐患漏洞,有效预防“麻精”、疫苗药品通过非法渠道流入社会,确保“麻精”、疫苗药品安全、合法、合理使用。木兰县卫健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和疫苗使用管理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重点对“麻精”药品和疫苗的购进、储存、使用、安全管理、销毁等各个环节,包括人员资质、管理制度、专账管理与销毁制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根除安全隐患。
此次通过对我县具有“麻精”药品使用资质的三家二级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重点围绕“麻精”药品“五专”(专人负责、专柜双人双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管理,以及右美沙芬、依托咪酯等成瘾性物质在经营、购买、运输、仓储、使用等各个环节中《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纠正,落实受检单位及时整改。对抽查具有预防接种资质的两家医疗机构木兰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点设置、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接种告知、查验、留观的执行情况、疫苗接收、购进、索证、出入库登记及冷链管理等疫苗管理重点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指导,旨在进一步规范疫苗管理、疫苗接种行为。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预防接种单位疫苗储存运输、接种规范与安全、人员配备与培训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各预防接种单位均能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单位接种资质符合要求,所有疫苗均通过疾控中心统一购进分发,按规定开展疫苗储存、冷链运转、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冷链运转均规范。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并责令接种单位立即整改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检查,以加强部门联动、健全长效监督工作机制为目标,从源头上遏制了“麻精”药品和疫苗非法销售和涉毒违法犯罪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下一步,木兰县卫生健康局不断强化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经营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全面筑牢“麻精”药品安全防线。同时继续加强对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的监督指导,为全县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的预防接种服务,牢牢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