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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水产管理总站对禁捕期间违规行船给予坚决打击

发表日期: 2018-06-20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自松花江木兰段开江以来,水产管理总站为保护和加强鱼类生态,保护合法渔民利益,一直以来持续开展“亮剑行动”,在常态行动的情况下,经常性地进行夜间执法,突击执法,对违法捕捞网具进行销毁,对禁捕期间违规行船作业进行宣传管理和给予打击并取得良好效果。

为了渔业发展、为了保护渔业生态、为了还合法渔民一个公平的捕捞环境,我们会将“亮剑行动”进行到底,欢迎广大群众给予监督举报,我们将毫不迟疑地进行查处。

在执法的同时,为了补充和恢复鱼类资源,改善松花江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增加沿江捕捞渔民的收入,促进渔民增收,水产管理总站在松花江禁捕期间,在松花江摆渡段投放鲢鱼、鳙鱼、鲤鱼春片3万尾,在松花江木兰县江畔公园段投放黄颡、鲢鱼、鳙鱼夏花共300万尾。放流过程当中有百名以上群众自愿参与到活动中来,工作人员在进行运输、投放,

通过这次放流活动,能够促进水生生物资源修复,进一步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持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促进松花江生态渔业健康发展。

今后,水产管理总站将一如既往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一以贯之地加强渔业资源养护,坚持以资源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建立多元投入机制继续加强现有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为增值保护松花江渔业资源、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松花江木兰段属于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木兰县自2000年开始,已经连续19年向保护区放流黄颡、鱤、鲢、草、鲤、鲫等,累计放流7000万尾。

为改善水质资源,平衡生态环境,渔民增收创造条件,今年黑龙江水产研究院专家到木兰进行实地调研保护区工作,对木兰县松花江木兰段生态建设工作、鱼类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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