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自然资源局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举行听证会的公告
木兰县自然资听公字(2023)第01号
根据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2023年黑龙江省征收土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或重新公布工作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3〕1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我局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现已完成。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我局将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举行听证,听取社会各界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3年8月25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木兰县自然资源局会议室
三、报名地点及报名要求:
1.报名地点:木兰县自然资源局耕保股
2.报名要求: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须于2023年8月15日前报名申请,同时出具有效的个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申请人应熟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子君
木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5日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