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木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木兰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的通知》(木编发[2016]20号)文件精神,撤销木兰县蔬菜生产办公室。请债权人于2024年7月25日前之前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逾期视为放弃。
木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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