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黑龙江省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黑龙江省省级林业草原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发放木兰县2024年生态护林员第三季度管护补助资金513094.64元,共313人。
特此公示
附件:木兰县生态护林员第三季度管护补助资金发放的公示
木兰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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