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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局:木兰县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测算调整听证会公告

发表日期: 2024-11-11 来源:木兰县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测算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自然资发〔2024〕64号)文件要求,开展木兰县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测算调整工作。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2020年3月20日修订)的有关规定,木兰县自然资源局召开木兰县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测算调整成果听证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木兰县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测算调整成果

二、听证时间:拟定2024年12月5日,如遇变化另行通知。

三、听证地点:木兰县自然资源局,如遇变化另行通知。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依法登记在木兰县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五、听证会有关事项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反映所代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真实意见,根据木兰县实际情况,对本次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测算成果提出建议。

2、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或旁听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3、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六、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一2024年12月4日(节假日除外)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到木兰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保护监督股报名。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子君       联系电话:0451-57082750

木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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