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卫生健康局:关于个体诊所备案情况的公示

发表日期: 2024-12-09 来源:木兰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文件等法律、法规规定,2024年123日我局受理了木兰张会芳西医内科诊所的备案申请,并按要求发放了备案证,现将备案医疗机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木兰张会芳西医内科诊所

诊所地址:木兰县木兰镇建设街二委十一组安居小区1栋1层1号

法定代表人:张会芳

主要负责人:张会芳

诊疗科目:内科

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备案编号:PDY80028223012717D2192

所有制形式:私人

经营性质:营利性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向木兰县卫生健康局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加具单位签章,不报或不签署(手写)真实姓名,或不加具单位签章的,将不予受理。受理电话:0451-57082491

公示时间:2024年129日—20241213日,共5个工作日。

木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9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