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民镇华山村于国志土地确权证因部分信息错误导致与王褔全产生土地纠纷一事,经镇政府、镇司法所、华山村核实确认后情况属实,现申请将于国志土地确权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代码:230127105202000685j)中的三块地5.1亩中4.6亩作废。
确权错误地块信息:
1、于国志确权证中地块编号2301271052020004056,地块名称:西北地(水田),98年王福全合同面积2.1亩,实测面积2.59亩。
2、于国志确权证中地块编号2301271052020004835,地块名称:刘半疯地(东岗地旱田),98年王福全合同面积2.0亩,实测面积4.42亩。
3、于国志确权证中地块编号2301271052020004406,地块名称:刘半疯地(东岗地旱田):98年王福全合同面积1.0亩,实测面积10亩。
待数据变更时重新发证。特此公示!
新民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