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我县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全力优化路网改造工程建设成果,进一步规范城区内的道路交通通行秩序,加大对动态、静态交通秩序乱象的查处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出行有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现将部分严管街路及部分路段限速处罚规范公告如下:
一、将木兰大街、奋斗路、通江路、中心路、南环路、人民路、东兴镇中经路、大贵镇新华街设为交通秩序样板路、严管街。对以上八条路段中存在的违法停车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全天24小时进行电子监控抓拍。
二、对市场街、仿古街、建设路、西环路、振兴大街、跃进路、民主路、华丰路、金街、东环路十条路段实行违停限时告知,对拒不驶离的车辆进行电子监控抓拍。
三、对木兰县域内所有信号灯岗开启驾驶人接打电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闯红灯、不按导向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信号灯岗具体点位如下:
振兴大街与东环路
振兴大街与中心路
振兴大街与连丰路
振兴大街与西环路
振兴大街与人民路
振兴大街与木兰县工业园区交口
京抚公路 G102 1486KM+900M
京抚公路 G102 1485KM
木兰大街与东环路
木兰大街与西环路
木兰大街与通江路
木兰大街与民主路
木兰大街与人民路
木兰大街与建设路
通江路与市场街
通江路与安平街
东兴镇中经路与中纬街
东兴镇中经路与南纬二道街
大贵镇新华街与中心路
四、在以下四条道路实行单行道限时通行:东环路与安平街交口至建设路与安平街交口之间路段(兆麟小学南门路段)、东环路与金街交叉口至建设路与金街交叉口之间路段(第一幼教中心门前路段)、振兴大街与连丰路交叉口至华丰路与连丰路交叉口(木兰初级中学路段)、人民路与育才街交叉口至奋斗路与育才街交叉口之间路段(人民小学路段)。
五、京抚公路全路段、G333(三莫公路)处罚限速值为80km/H,对超速行驶车辆进行分段区间测速处罚。
(1)京抚公路1442km+900m至京抚公路1462km+400m
(2)京抚公路1462km+400m至京抚公路1471km+603m
(3)京抚公路1471km+603m至京抚公路1479km+312m
(4)京抚公路1479km+312m至京抚公路1492km+400m
(5)三莫公路784km+657m至三莫公路777km+710m
(6)三莫公路777km+170m至三莫公路767km+718m
(7)三莫公路744km+647m至三莫公路737km+646m
(8)三莫公路737km+646m至三莫公路733km+897m
六、辖区国省道交通卡口对途经车辆驾驶人接打电话、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点位如下:
京抚公路1442km+900m、
京抚公路1462km400m、
京抚公路1471km603m、
京抚公路1479km312m、
京抚公路1485km、
京抚公路1492km400m、
三莫公路715km600m、
三莫公路784km657m、
三莫公路777km170m、
三莫公路767km718m、
三莫公路744km647m、
三莫公路737km646m、
三莫公路733km897m、
木白公路1km200m、
其中对木白公路1km200m、京抚公路1492km400m、三莫公路716km100m、三莫公路717km100m进行单点测速抓怕(限速值80km/H)
七、对木兰县城内所有违反交通标志、标线的交通违法行为实施电子抓拍处罚、
对于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哈尔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哈尔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给予相应处罚。请广大驾驶员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法律法规的规定文明驾驶、安全行车。
特此通告
木兰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