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事业单位调配工作人员编制使用核准通知单》事业调[2021]第3号文件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事业单位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1名,现将遴选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事业为根据《关于补充工作人员的报告》木武[2020]08号和《木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工作实绩突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群众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遴选到县民兵训练基地工作。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遴选工作由县军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1.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为木兰县民兵训练基地遴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共1名。
2.遴选职位
详见《木兰县民兵训练基地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范围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在木兰县事业单位工作的、财政全额拨款、统发工资在职人员;
4.30周岁以下(1990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并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要求。
7.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五、遴选程序和方法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7日至5月28日。
报名地点:木兰县民兵训练基地。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报名材料包括:(1)《木兰县民兵训练基地遴选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报名现场填写附件2);(2)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预审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遴选名额与报名比例低于1:1,相应减少职位计划或另行组织遴选。
4.遴选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按遴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人选,若出现成绩并列,进行加试。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木兰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及木兰县民兵训练基地共同组织实施。
七、体检
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由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确定拟录用人选及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情况,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后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经调查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九、办理调动任职手续
经过考核能够胜任工作在,与拟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协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十、要求
对参加遴选的工作人员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参加遴选的工作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中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绿码”,或者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遴选的每个环节。
木兰县民兵训练基地2021年公开遴选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职务代码 | 职务简介 | 年龄 | 遴选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木兰县民兵训练基地 | 事业 | 从事武装工作、文书整理等工作。 | 30岁以下 | 1 | 统招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 | 无 | 有一定写作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office。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