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高级中学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调整高级中学教师队伍结构,促进高级中学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在编在岗教师(含2015年招聘服务期满三年的特岗教师)中选调部分教师到县高级中学工作。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调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同时,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
二、选调条件
1.政治坚定,思想进步,师德优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岗位,身体健康,服从分配。
2.下列条件必须同时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本科二表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3.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调: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语文7人,数学3人,英语3人,化学2人,生物4人,政治4人,历史2人,地理2人,体育1人,共计9个学科28人。
四、选调时间:8月17日至8月27日。
五、几点说明
1、每个报名者只能申报一门学科即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带第一学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以及本人填写的《木兰县高级中学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报名费每人300元。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2、对各学科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进行公开测试。公开测试方式为笔试、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中某一环节)和现场答辩。模拟课堂教学教材采用高中一年级计划选调科目“必修一”教材。笔试成绩、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中某一环节)成绩和现场答辩成绩及公开测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中某一环节)时间为15分钟,现场答辩时间为5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1:4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将直接参加下一环节选调。
各学科应试者公开测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中某一环节)成绩×50%+现场答辩成绩×20%。各学科应试者公开测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其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教学中某一环节)成绩高的排名在前。
研究生学历的选调者,直接参加模拟课堂及现场答辩环节,免笔试环节。
公开测试地点:木兰县高级中学
3、所有应试者,各环节成绩必须均达到及格以上分数才能录用。经过公开测试,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取足选调计划规定的名额为止(如:计划规定数学科目选调3人,综合排名前三名的即被录用)。被录用者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由人社、编制、教育等部门负责履行相关调动手续。
4、个别学科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数,选调工作继续进行;无人报名,取消该学科选调。
5、监督电话:57089775
解读机构:木兰县司法局法制办 负责人:王春阁
联系电话:0451-57083231
相关文件: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兰县高级中学选调教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