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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第三次修订)解读

发表日期: 2018-12-19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木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第三次修订)解读

根据2018年10月16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专家组意见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1、校核预案体系框架。

2、将响应措施精炼为具体措施内容,部门分工统一划归至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3、增加排放清单对应的具体限停产措施。

4、按照国家相关出台文件要求实时进行更新。

5、重新建立或修订工业源清单、供热源清单、扬尘源清单(包括施工工地、土地整理、不明空地、占挖道等裸露土地)、散乱污企业清单、市场摊区及商亭清单。

6、增加工作流程图。

7、未落实预警期间检查散乱污企业的责任。

解读机构:木兰县司法局法制办 负责人:王春阁

联系电话:0451-57083231

相关文件: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2018年第三次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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