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第三次修订)解读
根据2018年10月16日哈尔滨市环境保护局专家组意见对以下内容进行修改,
1、校核预案体系框架。
2、将响应措施精炼为具体措施内容,部门分工统一划归至成员单位及其职责。
3、增加排放清单对应的具体限停产措施。
4、按照国家相关出台文件要求实时进行更新。
5、重新建立或修订工业源清单、供热源清单、扬尘源清单(包括施工工地、土地整理、不明空地、占挖道等裸露土地)、散乱污企业清单、市场摊区及商亭清单。
6、增加工作流程图。
7、未落实预警期间检查散乱污企业的责任。
解读机构:木兰县司法局法制办 负责人:王春阁
联系电话:0451-57083231
相关文件: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兰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分预案(2018年第三次修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