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依据: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意见》《黑龙江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要求,建立木兰县“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加快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制定过程:为尽快建立我县“一老一小”工作推进机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发改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一老一小”工作,民政部门牵头负责“一老”工作,卫健部门牵头负责“一小”工作,通过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满足人们多样化需求。
主要内容:(一)养老服务领域1.健全老年人福利制度。2.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模式。3.促进医养结合深度发展。4.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5.鼓励社会力量创办养老机构。
(二)婴幼儿照护服务领域6.加快建设婴幼儿家庭照护支持指导体系。7.加快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8.加快建设婴幼儿照护政策支持体系。9.加快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监管体系。营造有利于养老领域、婴幼儿照护领域发展的良好氛围,建立针对相关领域预防、监管和执法相结合的长效机制,推动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序发展。应将养老托育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细化政策措施,完善工作考核和养老托育服务能力评价机制,定期检查重点工作进度质量,确保养老托育工作落到实处。
解读机构:木兰县政务公开办公室
解读人:韩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