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木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兰县“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19-10-10 来源:木兰县营商局

一、文件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专项整治,主动履约践诺,强力督办检查,做到新官必须依法理旧账,全面治理政府失信违诺问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政策法规依据

该方案依据《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和《2019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进行制定。

三、整治重点

聚焦政府不守信践诺、新官不理旧账,针对各乡镇政府和部门、事业单位以及使用财政资金设立的项目公司、融资公司,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调整或者政府政策调整等为由失责失信。各级政府和部门、国家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败诉案件生效法律文书等损害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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