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为了让公众充分了解黑龙江省木兰县香磨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现就该项目主要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如下:
一、项目建设名称及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木兰县香磨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木兰县香磨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木兰县香磨山灌区位于松花江一级支流木兰达河中、下游,全灌区总控制面积47 万亩,行政区跨越东兴镇、新民乡、大贵镇、利东镇和吉兴乡,设计灌溉面积30.8万亩,其中:水田灌溉面积21.48万亩,水浇地面积9.32万亩。香磨山灌区共分为香磨山水库直供灌区、西北河补水灌区、尖山子补水灌区三部分。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内容:
木兰县香磨山灌区自2002年开始陆续进行了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但资金有限且部分工程建设年代久远,渠系老化失修严重,管护不到位,信息化水平低,严重影响灌区综合效益的发挥,因此计划开展本次改造项目,本次具体改造内容如下:
输配水工程包括灌溉渠道共4条、总长30.626km;排水干沟达标整治4条,总长32.421km,入渠坡水沟防护4.187km。拟新建、维修及拆除重建建筑物46座。配套建设信息化工程设施、输配电工程、标准化及管理设施等工程。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木兰县香磨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
联系人:商先生
联系电话:0451-57046767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黑龙江泽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填写的公众意见调查表(公众在提交意见的同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尽量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以便建设单位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发布单位:木兰县香磨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