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暂行)》规定:下列公司承建的工程已通过竣工验收,现申请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手续,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公示5天,欢迎相关单位监督举报,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如有拖欠,工程施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待违法情形消除后我局将依照规定办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返还手续。
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单位公示
工程名称:木兰县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 | |||
公示日期(5日):2019年5月31日——2019年6月4日 | |||
工程地址 | 木兰县木兰镇老二中院内 | ||
建设单位 | 木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
施工单位 | 中建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开工 时间 | 2017年9月30日 | 竣工 验收 | 2018年12月30日 |
受理时间 | 2019年5月30日 |
欠薪投诉(咨询)电话:0451—57083758、0451—57084322。
木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