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大顽瘴痼疾: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二)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
(三)整治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四)整治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五)整治原法院、检察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六)整治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问题;
(七)整治公证人员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四方面突出问题:
1.违规违法办理公证;
2.滥用技侦措施问题隐患;
3.勾结中介、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谋取利益;
4.机械执法司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N: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四风”新表现及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
3.违反行业条令禁令问题;
4.违反执法司法行为规范和社会交往规范问题;
5.违反法定程序和工作纪律问题;
6.特权思想、衙门作风,对群众冷横硬冲,伤害群众感情问题;
7.庸政懒政怠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8.执法司法不规范、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9.执法司法质效不高,出现瑕疵案件和错案问题;
10.无法定事由或编造事由延长办案期限的问题;
11.办案拖沓、消极不力、影响办案进度的问题;
12.其他工作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