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地于民 木兰县打好“大棚房”攻坚战

发表日期: 2019-03-28 来源:木兰县人民政府

连日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王忠勋,县委副书记徐向峰,政府副县长詹德辰分别来到木兰镇西亚村、临城村、吉兴乡红旗村、晓光村等地,实地查看“大棚房”拆除进展情况。

“大棚房”问题是指一些地方的工商企业和个人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建设“私家庄园”、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商品住宅等非农设施的违法违规行为。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直接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木兰县认真落实省市委工作部署,狠抓推进落实,全力抓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按照《全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业非农化的方案》的要求,木兰县成立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确定了“三级”包保责任制和推进机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明确了清理整治范围、重点工作任务、具体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以村(屯)为单位,在全县开展拉网式、台账式逐一排查清理工作,执行逢棚必查、不留死角的标准,对全县“大棚房”问题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底数。同时建立了监督举报和动态监管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截至目前,共排查出Ⅰ类大棚房二处,现已组织人员全部拆除,复垦到位。排查Ⅲ类大棚房68处,都已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3月末整改到位。对于11个改变用途但还从事涉农行业的违规设施,逐一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恢复原备案用途或完善变更备案手续。

王忠勋在检查中强调: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严肃工作纪律,完善追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和整治时限,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力做好做实“大棚房”清理工作。

工作中,要宣讲好相关政策,依法依规有序推进。对于阻碍“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的集体或个人,要坚决依法办理、从严处理,坚决按照上级时间表,如期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同时要举一反三,建立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整治效果。

下一步,木兰县将进一步加大“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力度,在前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落靠责任、集中调度,按照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如期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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