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确保我县农业生产丰收,木兰县2024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即将全面展开,为做好本县辖区内人工增雨(雪)、防雹作业的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2020年国务院令第726号)和《哈尔滨市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作业内容:实施火箭人影作业,包括防雹和增雨。
二、作业时间:2024年4月24日—12月31日。
三、作业装备:WR-98型号火箭发射系统。
四、作业区域:在我县8个固定作业点、1个移动作业点和4个备用作业点开展地面增雨防雹作业。
五、作业影响区域:火箭作业点周边12公里区域,在该区域内可能掉落未完全播撒火箭弹残骸。
六、弹药残骸说明:发射的火箭弹在空中自动播散催化剂后降落,火箭残骸下落对环境没有污染。
七、注意事项:
1.开展增雨防雹作业期间,不得在作业现场围观,请尽可能待在室内。
2.若发现火箭弹弹丸,为了您及他人的安全,请不要擅自捡拾,更不能自行拆卸,应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派出所或气象局,以便妥善处理。
3.如捡拾后因擅自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因人工防雹增雨作业导致意外事件发生,请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或气象局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以便及时对事件进行处置。
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451-57083321。
特此公告。
木兰县人民政府人工降雨办公室
2024年4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