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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按照省、市营商环境局统一部署,木兰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聚焦群众、市场主体“办事难”问题,在全县开展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难”问题专项整治,重点聚焦三个方面问题接受社会监督及群众举报。现发布专项举报公告如下:
一、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受理内容
(一)行政审批方面
1.职能部门便民利民制度、措施落实不力,审批流程未能压缩时间、精简材料,承诺办结时限内久办不结;权力下放与基层承接不协调,涉及多个地方或部门协调审批的工作相互掣肘、推诿扯皮;“一网通办”网办程度不深,“全程网办”流于表面,应网上办结转线下办理;应进必进政务服务中心事项进驻不到位,“明进暗不进”,受审不分离;部门之间数据信息共享不全面,造成“数据不跑,群众多跑”等问题。
2.审批人员私设门槛、刁难群众,该受理的不受理,应“一次性告知”内容表述不详尽,导致市场主体和群众“多头找、反复跑”;对没有明确时限要求或承诺时限办理的业务,随意延长审批时间,公器私用,借机吃、拿、卡、要;窗口人员与“黑中介”相互勾结形成利益输送,交钱马上办好,不交就要排号。特别是名为大厅办理、网上办理,实为前店后厂等问题。
(二)政务服务方面
1.职能部门落实市场主体和群众优惠政策“藏着不给、拖着不办”,“免申即享”等各类惠企利民政策主动深入宣传力度不够、覆盖面不广,未尽到应告尽告责任,解读政策内容晦涩难懂,惠企利民政策未能有效落地等问题。
2.政务人员“躺平”,咨询电话不通不畅,服务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生硬,对市场主体和群众困难诉求避而远之;履约践诺意识不强,“新官不理旧账”,该服务的不服务,该协调的不协调;利用职务便利,在兑现惠企利民政策上以权谋私、优亲惠友、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
(三)涉及上述两个方面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邮箱等方式向木兰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举报。
举报电话:0451-57068002;
邮信地址:木兰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邮编:151900;
来访地址:木兰县通江路36号;
举报邮箱:mlyshjjsjdj@163.com
木兰县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