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表日期: 2022-11-29 来源:木兰县生态环境局

木政函〔2022〕150号

我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第4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医疗废物管理不规范,目前,哈尔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761家,仅有399家医疗机构在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申报了医疗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仅占比8.4%。

二、整改目标:100%完成2020年度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平台申报和审核工作。

三、整改措施:1.通过下发文件、以会代训等形式,提高辖区医疗机构对医疗废物申报录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其做好医疗废物申报录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2.卫健部门督促医疗机构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和管理计划备案要求,依法申报医疗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和处置等情况。

3.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系统平台填报内容进行审核。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020年,我县辖区内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139家。其中,96家乡镇村屯卫生室(所)和个体诊所实行村卫生所收集、乡镇卫生院中转、市区集中处置“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统一交由乡镇卫生院合并申报;其余46家医疗机构中,有6家中医诊所不产生医疗废物,有2家注销医疗机构木兰县结核病防治所、木兰县牙病防治所,合署申报1家医疗机构木兰县木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木兰县木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剩余34家医疗机构均与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医疗废物统一交由哈尔滨国环医疗固体废物无害化集中处置中心有限公司处置,并已完成医疗废物申报系统填报工作。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木兰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1-57080376

八、受理地址:木兰县木兰镇奋斗路1号政府综合办公楼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木兰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木兰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