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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木兰县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2020年第48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哈尔滨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木兰县还有21座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不合格。
二、整改目标:按照省、市下达的修复计划,确保如期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三、整改措施: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木兰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按照市政府下达的修复计划,加强政策引导和支持,已市场化为主攻方向,通过自主投资,公益参与等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废弃矿山修复治理,多次提示相关乡镇(街道)对所管辖矿山时时进行提示监管,同时向矿山使用权人下发《关于加大加快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通知》。
四、整治工作主要成效:
木兰县共有历史遗留矿山27座,截止2021年底已经完成6座治理修复,占比22%,达到序时任务要求。其余21座矿山均已制定修复计划,将与省、市同步,逐年持续推进矿山修复治理工作,在2030年完成全部任务。
五、公示时间: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6日
六、受理部门:木兰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1-57080376
八、受理地址:木兰镇奋斗路政府综合办公楼
如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木兰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木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