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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八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问题八:侵蚀沟会直接导致黑土地数量减少、土层变薄。2018年《东北黑土区侵蚀沟治理专项规划(2016—2030年)》要求,黑龙江2020年年底前完成1.29万条侵蚀沟治理任务。督察发现,黑龙江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并未真正重视侵蚀沟治理,仅实施了有国家资金支持的部分项目,按照国家要求,黑龙江2020年年底前应完成1.29万条侵蚀沟治理任务,但截至2020年年底仅完成1161条侵蚀沟治理,治理工作严重滞后。
二、整改目标:完成188条侵蚀沟治理整改任务。
三、整改措施:
1.编制侵蚀沟治理整改方案,有序推进侵蚀沟治理问题整改工作。
2.落实侵蚀沟治理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工程建设组织领导,统筹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建设公示制等制度,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3.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级资金支持,加大地方资金投入,拓宽投资渠道,落实经费保障,有序开展治理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木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了以项目法人为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制定了专项行动方案,落实领导责任。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相关推进会议,亲自安排部署推动侵蚀沟治理工作。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下,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高标准高质量推进侵蚀沟治理问题整改工作。
2.克服困难,及时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加速推进实施方案编制单位选定程序,加快现场踏查、规划设计时间,按时完成了侵蚀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及时确定了年度治理任务目标。提前开展年度项目前期勘察设计工作,积极谋划,及时完成年度侵蚀沟治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
3.积极落实建设资金,有序开展治理工作。2019年至2022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级资金共7295.6万万元,并落实县级地方配套资金885.3万元,有序开展侵蚀沟治理。
4.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在侵蚀沟治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合理调配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将建管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进一步强化对施工单位的技术指导和质量安全监督。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建设公示制等制度,统筹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目标。
五、公示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木兰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1-57046767
八、受理地址:木兰县政府办公室(319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延寿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附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侵蚀沟治理问题整改汇总表
木兰县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日
附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侵蚀沟治理问题整改汇总表
填表单位:木兰县水务局
县(市、区) |
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 |
已完成侵蚀沟治理数量 |
(条)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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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 |
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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