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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县人民政府:
针对《哈尔滨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哈尔滨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第一项问题,我县落实了整改措施,实现了整改目标,进行了公示,通过了集体审议,现已全面完成整改,特申请该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
一、整改任务
(一)反馈问题: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强化口常监督,加强园区集中供热、污水处理,企业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
(二)整改时限:2024年8月21日
(三)整改目标:让企业污水,空气达标排放,稳定运行。
(四)整改措施:对企业集中供热,污水预处理后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加强对生产流程的精细化管理,优化生产工艺、建立在线监测系统,实现污水派发给的实时监控和预警。
上述整改措施的完成,实现了全县上下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重要政治责任来担当,作为重大民生问题来推动,有效解决了企业大气污染、污水排放问题。2024年8月22日,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示。2024年8月21日,召开了县委专题会议,对该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集体审议。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园区将认真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从严从实做好环保督察“后半篇文章”,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树牢“生态优化、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杜绝反弹现象的发生,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黑龙江木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