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木兰县2023年社会化服务面积、服务组织、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项目实施方案》,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指(农)【2023】401号等文件精神,聘请三方审计公司,经过验收,木兰县9个服务主体:木兰县王桂华家庭农场、木兰县有会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哈尔滨硕茂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木兰县振宇家庭农场、木兰县康永胜家庭农场、木兰县宁宇农机专业合作社、木兰县海波家庭农场、木兰县永涛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木兰县福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对301户实施了 70,300.01亩,补贴标准50元/亩,涉及补贴资金 3,511,937.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2024年7月11日-2027年7月13日。实施方案等明细信息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0451-57083301
附件:1.木兰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补贴明细表
木兰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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