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木兰县2023年社会化服务面积、服务组织、补贴标准、补贴资金公示

日期:2024-07-10 来源:木兰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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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项目实施方案》,黑龙江省财政厅黑财指(农)【2023401号等文件精神,聘请三方审计公司经过验收,木兰县9个服务主体:木兰县王桂华家庭农场、木兰县有会农作物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哈尔滨硕茂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木兰县振宇家庭农场、木兰县康永胜家庭农场、木兰县宁宇农机专业合作社木兰县海波家庭农场、木兰县永涛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木兰县福源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对301实施了70,300.01亩,补贴标准50/亩,涉及补贴资金3,511,937.00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2024711日-2027713日。实施方案等明细信息见附件。

监督举报电话:0451-57083301

附件:1.木兰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拟补贴明细表

      2.木兰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木兰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202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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