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选人进人工作的通知》(黑办发〔2017〕14号)有关规定,为解决木兰县人大常务委员会、中共木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木兰县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紧缺问题,经县委同意,决定在木兰县域内公开调配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人岗相适、公平竞争的原则,通过面试的方式择优调配。
二、调配范围
木兰县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调配职位和数量
具体调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2023年木兰县公开调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第三批)》(以下简称计划表)。
四、发布公告
哈尔滨市木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ulan.gov.cn
五、调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近三个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开调配职位要求的技能素质及其他资格条件;
6.主管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7.年龄要求:以计划表具体要求为准(45(含)周岁以下为1977年11月以后出生,35(含)周岁以下为1987年11月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调配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调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正在接受党纪政纪等相关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按相关要求或与所在单位约定服务期年限未满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
5.构成回避关系的(具体回避关系按公务员回避规定执行);
6.不符合调配条件、岗位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确认
本次公开调配实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考人员在哈尔滨市木兰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木兰县事业单位公开调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A4纸正反面打印)后参加现场报名,同时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本次调配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地点:中共木兰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科(县政府综合楼137室)
2.咨询电话:0451-57090473
3.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4日(上午9:00-11:30时)。
4.报名时提供如下材料:
(1)《木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2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学信网认证材料各1份;
(4)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报名结束后,调配岗位人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调配计划。
(二)考试
本次调配工作由中共木兰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规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未达到60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面试当日出现缺考者,不影响其他报考人员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布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七、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
依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调配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高分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审查干部人事档案、审查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档案情况。对考察不合格者,以及档案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取消其调配资格。考察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八、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调配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人事调配程序和规定办理调动手续,此次公开调配按照调配岗位聘任及兑现待遇。
九、选调工作纪律
为保证公开调配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调配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全程监督。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公开调配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考察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取消调配资格。
附件:1.2023年木兰县公开选调党群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
3.诚信承诺书
中共木兰县委组织部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