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6916955/2023-08206 | 主题分类: | |||
发文日期: | 2018-08-2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木政办规〔2018〕13号 | 时效: | 已废止 | ||
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木兰县2018年秸秆压块燃料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木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木兰县2018年秸秆压块燃料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使秸秆压块燃料站项目建设有章可循,有计划、有步骤、扎实稳妥地抓好秸秆压块燃料站项目建设,依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以点带面。选择村集体领导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群众接受新事物快的村建设压块燃料站,以点带面,推动秸秆综合利用。
(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控、效益吸引,健全政府、企业和农民三方利益链接机制,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产业化发展。
(三)科技支撑,规划引领。鼓励成熟设备落地生产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根据秸秆资源分布、数量、综合利用现状和发展趋势,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作用,提高广大农户对秸秆压块燃料开发利用的认识。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在全县建设13个秸秆压块燃料站,其中,年产2500吨秸秆压块燃料站12个、年产10000吨秸秆压块燃料站1个。
每个压块站带动农户使用生物质锅炉100台,合计推广户用生物质锅炉1300台。
三、建设秸秆压块站的条件
1、依托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经营主体,利用现有的空闲地或废弃校舍等,建设秸秆压块站(享受政府性资金投入的不能重复补贴)。
2、压块站项目的建设主体首先向拟建设的压块站所在的村提出申请、出具配套资金承诺书,报请所在乡(镇)审批之后,报送县级主管部门按照建设条件审核,报送县政府审定后实施。同时向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3、压块站建设的主体要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同时建设主体具备政府补贴之外资金的自筹能力和收集、运输、收储秸秆的能力和秸秆压块燃料的销售能力。
4、压块站所在的村屯农户使用生物质能源有一定的积极性,每个压块站必须带动100户农户示范使用生物质锅炉。
四、秸秆压块燃料站建设标准及投资概算(详见附表)
(一)年产秸秆压块燃料2500吨投资概算
1、土建工程:加工车间200平方米,料场罩棚、地面简易硬化2000平方米(罩棚800平方米、地面硬化1200平方米),门房15平方米,土建总投资约为44.6万元。
2、设备购置:电子秤1台、抓草机1台、消防设备1套(灭火器、防火沙箱、水源、水罐车并配备增压泵、消防带、喷水枪等)、粉碎机1台、秸秆压块成型机1台、变压器1台。设备购置总投资约为54.4万元。
(二)年产秸秆压块燃料10000吨投资概算
1、土建工程:加工车间800平方米,料场罩棚、地面简易硬化4000平方米(罩棚1600平方米、地面硬化2400平方米),办公室、门房50平方米,场区围栏、大门250平方米。土建总投资约为163.5万元。
2、设备购置:地秤1台、抓草机2台、消防设备1套(灭火器、防火沙箱、水源、水罐车并配备增压泵、消防带、喷水枪等)、粉碎机1台、秸秆压块成型机2台、变压器1台、除尘设备1套、灌装设备1套、自动上料机2台。设备购置总投资约为135.28万元。
五、秸秆压块站投资及补贴标准
一是秸秆压块站。年生产秸秆压块燃料2500吨的总投资约为100万元,政府补贴70%(70万元),建设主体自筹30%;年生产秸秆压块燃料10000吨的总投资约300万元,政府补贴50%(150万元),建设主体自筹50%。
二是配套炉具补贴。每台生物质锅炉按照平均价格2100元/台,政府补贴70%,农户自筹30%。
六、秸秆压块站建设验收及补贴
由县农业局牵头,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压块站所在的乡镇政府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验收。压块站建设在9月中旬必须达到生产运行状态,9月15日对压块站进行全面验收;经过验收合格的及100户示范户生物质锅炉安装完毕的给予拨付补贴资金的50%。2019年4月15日前完成所承担的全部生产量,经验收后给予拨付其余的50%的补贴。
七、保障措施
(一)科学规划。秸秆压块站的建设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区域特点、秸秆资源情况、市场销售和群众的需求程度,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坚持近期和远期建设相结合,近期建设主要是政府引导示范推广,远期建设主要是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提高秸秆压块燃料市场化水平。
(二)科技支撑。加强对秸秆压块企业人员的生产技术培训和市场销售的引导培训,与秸秆利用相关技术部门和设备研发与生产的企业形成联合体,提高秸秆压块燃料开发利用科技水平。
(三)扩充市场。实施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中供热、宾馆、洗浴场所锅炉改造力度,全面推广使用秸秆压块燃料锅炉,努力与大型生物质发电厂建立销售供应关系,扩大秸秆压块燃料市场销售,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因秸秆焚烧造成的大气环境污染。
(四)宣传引导。加大对秸秆压块燃料应用推广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干部和农民群众认识,增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的主动参与的自觉性。
(五)组织推进。乡镇政府是秸秆压块站建设推进和管理的主体,每个乡镇要切实抓好所辖区域秸秆压块站的建设、管理及每个压块站100户生物质锅炉示范推广,积极配合、协同县级相关部门对秸秆压块站建设、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禁烧、锅炉改造等相关工作的支持。农业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发改部门负责推动产业发展、物价部门负责落实国家关于秸秆加工用电政策。电力部门负责对秸秆压块燃料加工办电开辟绿色通道。环保部门负责锅炉排放达标监控。国土部门负责项目用地需求、对秸秆综合利用使用废弃、闲置场地建设秸秆储藏提供支持。税务部门要协调指导好农业废弃物运输、加工、产成品销售的免税指导。农机部门对秸秆收集机械、离田器具补贴要给与倾斜。各部门要明确分工、合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附:2500吨和10000吨压块燃料加工站建设投资概算表
附表1
2500吨秸秆压块燃料加工站建设投资概算
建设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万元) |
一、土建工程 |
45 |
|||
加工车间 |
200 |
平方米 |
400 |
8 |
塑料罩棚、地面简易硬化 |
2000 |
平方米 |
180 |
36 |
门房 |
15 |
平方米 |
400 |
1 |
二、设备购置 |
55 |
|||
电子平台秤 |
1 |
台 |
2000 |
0.2 |
抓草机 |
1 |
台 |
70000 |
7 |
消防设备 |
1 |
套 |
20000 |
2 |
粉碎机 |
1 |
台 |
102000 |
10.2 |
秸秆成型机 |
1 |
台 |
150000 |
15 |
变压器(200kw) |
1 |
台 |
200000 |
20 |
合计 |
100 |
附表2
1万吨秸秆压块燃料加工站建设投资概算
建设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万元) |
一、土建工程 |
163.5 |
|||
加工车间 |
800 |
平方米 |
400 |
32 |
成品库 |
300 |
平方米 |
400 |
12 |
料场罩棚、地面简易硬化 |
4000 |
平方米 |
260 |
104 |
地秤基础 |
2 |
|||
办公室、食堂宿舍、门房 |
50 |
平方米 |
400 |
12 |
场区围栏、大门 |
250 |
平方米 |
60 |
1.5 |
二、设备购置 |
135.28 |
|||
地秤(120吨) |
1 |
台 |
52000 |
5.2 |
抓草机 |
2 |
台 |
75000 |
15 |
消防设备 |
1 |
套 |
30000 |
3 |
粉碎机 |
1 |
台 |
150000 |
15 |
秸秆成型机 |
2 |
台 |
260000 |
52 |
除尘设备 |
1 |
套 |
43000 |
4.3 |
灌装设备 |
1 |
套 |
35000 |
3.5 |
输送带 |
5 |
条 |
8400 |
4.2 |
自动上料机 |
2 |
台 |
13000 |
2.6 |
变压器(200kw) |
2 |
台 |
150000 |
30 |
场区监控设施 |
8 |
台 |
600 |
0.48 |
合计 |
298.78 |
文件解读:关于《木兰县2018年秸秆压块燃料站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解读